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UV-Vis

药检所完成仪器计量

众所周知,只有仪器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药品的检验质量才能够有一定的基础可寻。因此,仪器计量根据根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质量手册》,每年都有相关的检测要求。

2010年,药检所积极与市计量所联系,对所内A、B类强检仪器及器具完成了周期检定、校准工作。

本次检定涵盖了所有即将到期或者对药品检验结果可能有一定影响的设备和仪器,其中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溶出仪、电子天平、酸度计、崩解仪等各类大小精密仪器。经过严格、认真地测试后,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认为,目前各类精密仪器精度、性能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在整个检定过程中未发现有不达标、不合格现象。

这次检定、校准工作为北京市药检所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为量值的正确统一及检验数据的有效提供了保障。市药检所将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计量设备的管理,保证对外出具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靠性,保证药品检验质量。